岐山:建立黨建經費制度化保障體系(黨建經費保障機制)
岐山:建立黨建經費制度化保障體系(黨建經費保障機制)
岐山縣著力破解基層黨建經費無保障、開展黨建活動受制約的難題,采取財政保障、黨費返還、專項補助等形式,建立起黨建經費制度化保障體系,進一步夯實基層黨建工作基礎。
9月12日,岐山縣委召開常委會議,專題研究出臺《岐山縣機關事業單位黨(總)支部列支黨建經費辦法》,將全縣機關事業單位黨建經費全部納入財政預算。在撥付標準上,區分黨總支和黨支部、各黨支部黨員人數等不同情況,確保黨建經費預算合理有效。“263個黨(總)支部每年188.2萬元黨建經費由縣級財政足額保障,這是岐山縣基層黨建工作的新起點,也是縣委抓好基層黨建工作的務實之舉。”岐山縣委常委、縣委組織部部長付杰說。
針對“兩新”組織黨建基礎薄弱的實際,岐山縣加大黨費返還力度,激發“兩新”組織黨建活力。該縣對316個“兩新”組織黨組織交納的黨費,歸口全額返還縣非公黨委、社會組織黨委,并實行了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開支統一報賬制;對31個縣屬企業黨組織交納的黨費,全部返還主管縣級部門黨委統籌使用,主要用于黨員活動場所改造提升、訂閱黨報黨刊、開展黨員教育等。
今年以來,岐山縣從縣管黨費中下撥專項補助資金261.6萬元,其中軟弱渙散村黨組織集中整頓專項補助78萬元,創建“三會一課”“五統一”示范點活動以獎代補144萬元,支持基層黨組織黨建信息化平臺建設補助39.6萬元。通過專項補助,有效解決了部分基層黨組織黨建經費難的問題,為夯實基層黨建基礎提供了保障。